佳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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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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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
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
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
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
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人民币 45,825.2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981.91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
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
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尚未
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
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 1 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58 名原告起诉刚泰控
股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涉及 2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众华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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