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4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4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发展”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 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43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 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年报,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7.07 亿元,同比增长 15.6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 亿元,同比增长 21.20%;实现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 亿元,同比下降 141.51%。请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年报,基于谨慎性原则,你公司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等会计
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对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的供应链 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2020 年、2021 年收入营业 收入分别调减 7,884.65 万元、5.40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追溯调整的业务主要情 况、业务模式、权利责任约定、合同条款、实物流转情况等,你公司相关业务是 否真实,收入确认方法调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自查 2022 年度相关业务收入是否仍存在需按净额法确认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按收入类别、 判断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的主要依据等,详细说明公司 2022 年收入确认的合规 性。
回复:
(一)煤焦业务
1、业务简介
公司从 2020 年开始经营煤焦业务,目前下游主要客户是终端钢厂客户,每月销售量相对固定,每月分次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据此在市场上寻找质量合适、价格优惠的煤焦供应商,向其采购煤焦,并送货至钢厂,从而完成销售活动。
2、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相对稳定的供应商渠道,也会不断拓展新的优质供应商。每批次采购时,双方根据市场最新行情进行议价,签订煤焦采购合同;经审批后,公司支付煤焦采购款,并自行组织物流车辆在供应商处提货,运送至公司租用的仓库或直接送到钢厂。公司会根据煤焦产品价格上涨下跌的趋势来确定采购的数量与批次,下跌行情,先锁定下游,再向上采购;反之亦然。公司的采购渠道主要有两类:(1)从内蒙古、宁夏等煤焦生产集中区域的焦化厂或贸易商;(2)辽宁营口周边的煤焦贸易商。
3、销售模式
公司与下游钢厂客户的合同价格由双方议价达成,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与钢厂签订的销售合同,公司会分批次完成供货。每批次供货前,钢厂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仓库容量等因素,安排送货时间并通知公司。公司与钢厂确定送货时间后,电话通知仓库(公司租用的第三方仓库、用于存放公司采购自内蒙古、宁夏等地的货物)或物流运输公司安排送货。在价格合适或时间较紧迫的情况下,公司有时也会在钢厂所在地周边进行采购,直接送货至钢厂。每批次送货后,钢厂会出具过磅单;每份合同约定的送货量完成后,双方会出具结算单,公司开具发票给钢厂,钢厂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
4、权责约定和合同主要条款
(1)采购端:主要约定合同货物具体数量、单位价格、型号或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先款后货)、交货方式(在宁夏、内蒙古等地采购的通常由公司自提,在营口周边地区采购的通常由上游送货)、提货地点(通常为焦化厂)等。
(2)销售端:主要约定合同货物具体数量、单位价格、型号或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交货方式(公司送货上门)、交货地点(钢厂客户指定地点)、交货时间(签约后 15 天内)等。
5、实物流转情况
方式一:对于采购自内蒙古、宁夏的煤焦货物,公司委托物流公司至焦化厂或当地贸易商处提货。该采购以汽运为主,一般会先运输到公司租赁的仓库,再根据客户要求的交货时间由仓库安排车辆将煤焦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进行交货。仓库接到公司通知后安排车队进行送货,由于路程近,一般当天送货钢厂当天验收,该方式是公司采购和送货的主要方式。
方式二:对于采购自辽宁营口周边贸易商的煤焦货物,由供应商直接送货给客户,供应商配送煤焦至公司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供应商在货物装车后,通过指定微信号告知公司配送货物的车辆信息,公司告知客户并在收到客户出具的煤焦收货过磅磅单后,视为供应商完成交货义务,货物交付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供应商承担。该方式是公司采购和送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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