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
4、表决所有议案都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丁继华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股份数286,766,89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的股份,下同)的 33.86%。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 27,240,5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22%。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数259,537,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7,229,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3.21%。
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6,397,7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7%;反对票为 369,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871,4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369,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6,397,7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7%;反对票为 369,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871,4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369,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6,739,8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反对票为 27,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7,213,52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7,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 849,953,221.00 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850,649,941 股为分红最高股数(其中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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