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4-24
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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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3)第110ZA1142号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雏鹰农牧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是雏鹰农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雏鹰农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2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
结合雏鹰农牧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雏鹰农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本鉴证报告仅供雏鹰农牧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广清
彭素红
中国〃北京 二O一三年 四 月二十二日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140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0年9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335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5元/股,截至2010年9月6日,募集资金总额117,25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8,627.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8,622.85万元,已经京都天华验字
(2010)第128号验资报告验证。2010年度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62,297.53万
元,2011年度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为22,109.18万元,2012年度公司使用了募
集资金为18,353.25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2,759.9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862.90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总
额6,178.15万元相差315.25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支净额
315.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0年9
月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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