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5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448.21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担保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在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吴长鸿、李水土、蒋亦卿、耿帅、敬代云、张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赪、章良忠、杜群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刘赪、章良忠、杜群阳
日期: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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