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9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临沂民营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其作为金正大(002470)的间接控股股东,受到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基金在2022年3月1日以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向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出具的《确认函》中承诺,上市公司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的第一年销售收入不低于80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并保证每年销售收入和利润目标增长不低于5%。
然而,根据金正大的年度报告,2022年和2023年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82亿元和-9.71亿元,与民营投资基金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承诺内容相差较大,导致投资者受到误导。因该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依据相关条款做出公开谴责的决定。临沂民营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如对该处分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
2024年前三季度,金正大实现收入63.96亿元,归母净利润1.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