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归集受托人朱永国向公司发了律师函准备起诉公司和董事长,有无此事?外传是因公司
康得退股友
2020-11-11 11:05:00
  • 74
  • 148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据传归集受托人朱永国向公司发了律师函准备起诉公司和董事长,有无此事?外传是因公司接到律师函才对大股东诉讼,是否属实? 【答】*ST康得:公司也注意到网传此事,现说明如下:1.公司于11月9日起诉大股东侵权并完成立案材料提交,在此之前,公司并未收到任何律师事务所或有任何注册律师致送的关于拟起诉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的正式函件。2.11月7日,公司与投资者对接的工作人员的私人微信收到函件,函件既无律师事务所盖章也无具体经办律师信息及签字,律师函的联系人为不具有律师资格的自然人朱永国。11月11日公司证券部收到同样内容盖有某律所章之电子邮件,发件人、联系人均为不具有律师资格的朱永国个人。11月12日,公司收到了上述文件的纸质邮寄件。鉴于律师函的上述瑕疵,同时,截至目前公司也未收到任何律师致电确认,公司对上述律师函的真实性高度怀疑。公司对上述函件不予理会。公司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但对近期密集针对公司及公司高管的污蔑、攻击、恐吓行为,公司及公司高管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公司重大诉讼的启动是一个长期详细调查,严谨论证的过程,任何正规公司的治理都不会因为外界个别“杂音”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9月底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对控股股东关联担保相关情况做了认定,随即深交所给公司发送关注函责令改正。权力机关的认定是保障诉讼效果的有力依据,据此,公司律师团队就公司之前长期自查的证据,结合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情况,制作了详细严谨的诉讼方案,于近日就康得集团侵权责任提起诉讼。¶¶2020-11-13 10:03:15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