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柯少芳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40 号
柯少芳:
经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退或者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晚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19 日,因司
法强制执行,你所持太安退股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方式被处置,
减持数量 549.48 万股,减持比例 0.72%,减持金额 1,773.11 万
元。
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在太安退被立案调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第 3.4.13 条
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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