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安医疗资讯
2017-08-24 2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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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5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7-05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



8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



助>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



修订,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



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



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



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1)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



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



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3)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



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



(三)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年5月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1-6月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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