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地履行了自
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案 15 项。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5、《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18 日 十次会议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16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21 日 十二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30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 1、《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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