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30
关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6]40030030号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
告1-2
2、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
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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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6]40030030号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股份公司”)编制的《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凯撒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凯撒股份公司编制的《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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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凯撒股份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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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有关规定,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股份”)编制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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