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对我7月10日问题的回复避重就轻,您所解释的原因不能解释如此巨额销售费用的
天虹股份股友
2024-07-11 18:14:32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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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贵公司对我7月10日问题的回复避重就轻,您所解释的原因不能解释如此巨额销售费用的合理性。重庆百货以前百货业态占比也很高,为何会进行调整?另外天虹自持优质物业面积也不少。您解释的差异不能说明天虹超过同行一倍多销售费用的合理性。贵公司市值不足50亿(7月11日),只有账面现金+理财产品价值的70%,但每年都发生约40亿销售费用,20年之后利润锐减,被同行远远甩开,建议公司切实分析营销管控工作实效! 【答】天虹股份: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我们将持续深化与优秀同行的交流与学习,了解他们的成功经验。谢谢!¶¶2024-07-15 15:5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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