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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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15: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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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16.60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及工程建设实施进度,由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先期已签订募投项目相关合同的,需确认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款项。


2、根据相关合同,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4、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连同相关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协议,保证金存单和银行承兑汇票,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应于次月10日前,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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