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大华核字[2021]008973号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多氟多资讯
2021-06-18 15: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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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897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1 年 6 月 4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1-2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008973 号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编制的截止2021年6月4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多氟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大华核字[2021]008973 号鉴证报告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多氟多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多氟多公司截止 2021 年 6 月 4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多氟多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国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广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5,540,077 股(A 股)股票,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16 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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