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16.60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92.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18,634.26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358.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41,460.00 35,000.00
2 年产 3 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24,910.00 20,000.00
3 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 30,184.68 2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 34,000.00
合计 130,554.68 115,000.00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38.14万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月26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5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14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5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7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10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3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15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4,500万元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已归还20,000万元资金至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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