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2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而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为计算标准)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974 号),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16,016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99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84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258,480.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741,519.34元,以上增发新股的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22日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48070006 号)。
二、 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详见 2014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两个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7年11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79100155200002210 80,107,978.6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338130100100040028 114,488.1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338130100200046033 70,000,000.00
合计 150,222,466.80
截止2017年11月28日,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14.41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投资品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2、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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