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2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和而泰”或“控股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本项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约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2.41%。
由于担保对象杭州和而泰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对杭州和而泰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3幢6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666.67万元
股东情况: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和而泰83.75%的股权,朱章鹏持有杭州和而泰7.5%的股权,何厚龙持有杭州和而泰1.875%的股权,胡瑞云持有杭州和而泰1.875%的股权,唐川湘持有杭州和而泰5%的股权,朱章鹏、何厚龙、胡瑞云、唐川湘为该控股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电子智能控制器;销售:电子智能控制器;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251.2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27.2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23.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05%,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325.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26.6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该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为杭州和而泰提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
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最高额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向兴业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其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和满足持续经营需求,能够为本公司带来合理的回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杭州和而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对杭州和而泰提供担保事项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持有杭州和而泰的股权比例为83.75%,朱章鹏、何厚龙、胡瑞云、唐川湘作为该控股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了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杭州和而泰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公司对杭州和而泰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为人民币500万元,约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本次)为4,100万元,约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11%。
除此之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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