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01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黄昇民)
本人作为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
勉尽责义务。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16年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6 年度本人出席
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16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了7次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历次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议
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16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2016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本年度经营活动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4月22日就《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调减大数据营销系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数量的议案》、《关于调减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16年5月23日就《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
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就《关于分别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7月14日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4、2016年8月5日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16年9月20日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10月27日就《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16年度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的项目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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