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1-07-3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普瑞”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普瑞拟开展的相关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4 号文核准,海普瑞以每股
148.00 元人民币的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1,680.42 万元,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02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会【2010】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
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海普瑞对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推介等费
用转出调整增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73,769.1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71,747.80 万元,其中根据海普瑞《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 86,477.07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 485,270.73 万元。
根据 2010 年 5 月 18 日海普瑞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8,000 万元,并补充永久性公司流动资金 40,000
万元,根据 2010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
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性公司流动资金 48,9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余额为 388,370.73 万元。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通”)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
持有其49%的股权,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通德”)持有其51%
的股权。
公司拟以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20万元收购成都通德持有的成都海通36%的
股权,自然人陈文娟、钱应璞、宋学军分别以人民币10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
分别受让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海通5%、3%和2%的股权。本次股权受
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成都海通85%的股权,成都通德、陈文娟、钱应璞、
宋学军将分别持有成都海通5%、5%、3%和2%的股权。
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123000019827;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柳台大道B段,法定代表人:刘学
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穿琥宁、穿心莲内酯、炎琥宁、盐酸丙帕代莫、天西地酸
钠、多烯磷脂胆碱、丹参酮LLS磺酸钠)新药研究开发。收购农副产品(除粮、
棉、油)。
2、陈文娟,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0519820226****,住址:四川成
都市青羊区下同仁路126号。
3、钱应璞,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21219521030****,住址:重庆市
沙坪坝区都市花园西路109号。
4、宋学军,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1119700531****,住址:四川成
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20号。
上述交易各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2月7日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柳台大道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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