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星网锐捷资讯
2024-03-28 16:24: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9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童建炫)

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
利, 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童建炫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历任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福建省企
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现任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福
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
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农林大学兼职硕士生导
师,福州、厦门、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级评价委员会
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兼评级评价委员会委员;中共福州市律师行业党委
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
守合同重信用协会理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任职期间报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任职期间报 列席股东大
事姓名 告期内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告期内股东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会议 大会次数

童建炫 15 9 6 0 0 否 6 6

2023年度本人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对以上应参与的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
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并对公司2023年四个季度的审计部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完成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单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公司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2、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本人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3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李震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表示同意,并同意将上述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2023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强薇女士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表示同意,并同意将上述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