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治
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
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福建星网锐捷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条款 原文条款 修订后条款 说明
序号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修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修改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
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 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议; (四)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 人员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理人员的人选; (五)对董事候选人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四)对董事候选人人选进行审查并 审查并提出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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