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4-2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棉花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联发股份开展棉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理性、必要性、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联发股份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联发股份主要从事“色织布、服装、纺织品的生产销售”,对原棉和原纱原
料需求很大,原棉为其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是为
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
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
的相对稳定,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三、联发股份进行棉花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开展棉花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
棉花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联发股份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原材料原棉相同的期货品种,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公司生产经营规
模需求总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自该议案在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2014年4月底,电子撮合保证金账户、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各5000
万元,如投入金额超过上述限额,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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