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9-17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8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罗培
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27号),截至
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完成标的资
产过户,以及本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等事宜。
本次交易中,罗培栋、罗新良、姚纳新、宁波新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亚联合”)等4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做的承诺及其目
前的履行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的承诺
(一)承诺内容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均已出具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1、东旭成设立及历次变更均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其历史上
的股权转让或增资等法律行为涉及的相关主体均已履行完毕相关权利义务,该等
行为均不存在瑕疵或争议,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可能主张持有东旭成股权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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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2、本人/本公司已按照东旭成章程约定按时、足额履行了出资义务。东旭成
目前的股权由本人/本公司合法、有效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委托
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
查封、财产保全等其他权利限制。
3、本人/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东旭成或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权作为争议对象
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东旭成或本
人/本公司持有的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
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
4、本人/本公司确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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