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伟星新材资讯
2024-01-08 1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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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9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金红阳先生保证向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提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金红阳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

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增持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

5、增持数量及比例:10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6、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金红阳 16,563,013 1.04% 17,563,013 1.10%

7、金红阳先生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金红阳先生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金红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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