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卓翼科技资讯
2021-01-06 17:50:27
  • 13
  • 4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1-0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核实,并根据相关事项目前进展情况,对关注函中有关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1、你公司及韦舒婷收到股权委托书的具体时间,你公司及韦舒婷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夏传武先生出具的委托书落款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目前夏传
武先生已被宁波市公安局逮捕,需通过律师与外界沟通,相关文件传递会有滞后,其事务全权由夏传武先生妻子韦舒婷女士处理。经与韦舒婷女士核实,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方才收到此委托书,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将此委托书提供至公
司,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传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自 2020 年 7 月以来,你公司变更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并聘任多名高
级管理人员,请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管理层频繁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负面影响。

回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2020 年 7 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为了将更多精力投入于公司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战略管理等工作,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改为聘用萧维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公司的运营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2020 年 10 月,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
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聘任杨栋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系正常人员更替。

公司为优化经营管理,于 2020 年 9 月、12 月先后聘任韩继玲先生、袁雄亮
先生、卢和忠先生、李兴舫先生及魏志勇先生为副总经理,分别负责业务部门、研发部门、干部与流程管理及行政服务中心等管理工作,其五人分别于 2008 年、2011 年、2011 年、2015 年、2005 年加入公司,对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十分了解,具备与其行使相应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能力。

综上,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系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需要,也是公司按照战略布局推行既定经营计划所作出的合理安排,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结合你公司前期公告,你公司个别员工盗用客户 A 专用账号违规解锁客
户 A 的产品导致客户 A 遭受一定损失,客户 A 向你公司提出赔偿 2,029 万元。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内控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优化你公司内控制度杜绝类似违规事项的发生。

回复:经自查,公司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疏忽,公司生产经营的内控制度存在不完善情形,同时公司涉案员工存在故意窃取内部机密文件,联合外部人士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针对此事项,公司已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已在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抓获 6 名犯
罪嫌疑人,目前检察机关已全部批准逮捕;

2)公司针对工厂产线质量安全、人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解锁工具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及整改,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提交至客户 A。后续将严格按照此整改计划进行整改,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针对此事项反应出来的信息安全管理漏洞,公司已采取如下措施:

1)全面升级公司及下属公司内网防火墙硬件,配备高端网络智能防御系统,提升电脑桌面管理力度;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进行全员信息安全通识培训,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表;

3)完善信息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及信息安全管理组织, 成立信息安全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