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神剑股份资讯
2024-04-26 16: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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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由独立董事殷俊明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执业,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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