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作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魏翔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魏翔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魏翔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魏翔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董事 长及董事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务,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独立董事:王典洪、程名望、潘红波
2021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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