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1-04-16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11〕1-58 号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冕木业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科冕木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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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科冕木业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冕木业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0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健敏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邢留华
报告日期:201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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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0年12月31日
会合01表
编制单位: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注释号 期末数 期初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号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205,608,853.86 26,384,685.46 短期借款 12 185,800,000.00 109,800,000.00
结算备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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