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4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枢纽机场合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23亿元
人民币参与设立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机场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