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永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2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实际
出席董事会 10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2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6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2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30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为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28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5 月 30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2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出售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30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调整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9 月 22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 2022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投资者可以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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