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科锐资讯
2021-06-03 1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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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4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33)。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37,66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42,369,01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7,660股后的股本542,331,351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2,369,011 股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7,660 股后的股本 542,331,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1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ª;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3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8*****917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 次利 润分 配实 际现 金分 红总 额=542,331,351 股×0.0710 元/股
=38,505,525.92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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