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7年度)
潮宏基资讯
2018-06-28 17: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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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9



股票简称:潮宏基 股票代码:002345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债券代码:11242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1-4楼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二零一八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宏基”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中银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1

目录...... 2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 3

第二章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7

第三章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2

第四章担保、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变化情况...... 13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4

第六章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本息偿付情况...... 15

第七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6

第八章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7

第九章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18

第十章其他事项...... 19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CHJINDUSTRYCO.,LTD.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1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5年12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16年6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98号”文核准,同意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7月29日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完毕,最终实际发行金额为9亿元、票面利率为3.91%。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潮宏01,债券代码112420)。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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