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潮宏基资讯
2024-04-26 2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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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 2023年度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其中全资子(孙)公司包括梵迪珠宝有限公司(含宁波梵迪珠宝有限公司等孙公司)、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含北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等孙公司)、成都潮宏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潮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含孙公司潮宏基国际珠宝有限公
司)、广东潮集榜科技有限公司、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含孙公司潮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菲安妮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含孙公司雅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宏基臻宝首饰博物馆、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潮尚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公司业务控制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运营业务风险、应收账款风险、采购业务风险、存货风险、对外投资、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本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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