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巨力索具资讯
2024-04-26 17:04: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拆除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必要审核职能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经营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法事项的发生。

(三)财务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四)管理人员监督

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2023 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并能有效推进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 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主要针对公司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公司能够贯彻授权控制原则,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基本上做到了股东大会行使权力机构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机构的职能,经理层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另外,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