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23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2024 年 6 月
目 录
重要声明...... 2
释义...... 3
第一章 债券概况......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5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披露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3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5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6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0
第八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1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2
第十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3第十一章 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6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民生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民生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民生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 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报告期、本期 指 2023年1-12月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一章 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1 号”文件注册通过。“23格林G1”为该批复下第一次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二、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23格林G1。
2、债券代码:148517.SZ。
3、发行规模:3.0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0%。
6、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11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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