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尹秋岩)
本人作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尹秋岩,国防科技大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防科工委测量通信总体研究所、原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原总装备部电子信息部。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特聘研究员。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履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及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已出席并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本人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期应加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反对次数) 会次数
尹秋岩 6 6 0 0 1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人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发布意见事项 意见
类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5.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第七届董事会第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 4 月 26 日 二十五次会议 7.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 2023 同意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独立意见
9.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7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及部分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24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同意
二十七次会议 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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