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琚制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0年7月)
仙琚制药资讯
2010-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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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7-23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


的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规则的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及时向董事长


报告,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2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


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三)公司各部门或各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0、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3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关联交易事项:


1、签署第(三)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委托或受托销售;


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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