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琚制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仙琚制药资讯
2021-04-27 21: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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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8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暂借款、应收暂付款等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非关联方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为非关联方(互保方)的担保发生额为 7,0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2、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 6,074.1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63,022.43 万元。

3、上述担保事项均按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执行。2020 年度公司累计
发生对外担保 13,074.12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3,022.4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比例为14.18%。


三、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4、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担保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
独立董事签名:

赵苏靖 陈康华 张红英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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