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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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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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
最新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原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
1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定的其他事项。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
2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
3 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 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
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
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4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序号 原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权: ……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的运作。

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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