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太科技资讯
2024-07-16 1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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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16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范畴。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9.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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