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 2.30 元/股(含);
(4)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5)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1,739,130 股至43,478,26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1.02%至 2.04%。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如果后续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确需变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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