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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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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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遵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吴遵杰 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公正、审慎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吴遵杰,1965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经济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专职教师、经济学副教授。自 2022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 委 托 出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 通 讯
姓 名 参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参加股东大 席次数 方 式 参
次数 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吴遵杰 11 0 11 0 3 2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各项议案没有异议,认真履行委员各项职责。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审计计划及工作汇报,问询、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及会计师初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督促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关注公司相关重要事项。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日常沟通的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尽忠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沟通及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基于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发表客观、公正、审慎、独立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本人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建议。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披露信息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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