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07
证券代码:002317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相关文件,对本次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
独立董事: 杜守颖 汤瑞刚 魏良华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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