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4-04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于2024年7月5日、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提供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沙河口支行”)于2024年11月22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大连运启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启元”)向中国银行沙河口支行申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运启元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6日
3、注册资本:8,011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丹东街53-1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孙朋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
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粮食收购;棉、麻销售;谷物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运启元资产总
额 8,324.38 万元,负债总额 188.0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88.03 万元,银行贷款
总额 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元,净资产 8,136.35 万元,2023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0,222.50 万元,利润总额 92.08 万元,净利润 84.24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运启元资产总额 10,996.44 万元,负债总额
2,625.0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625.0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元,净资产 8,371.42 万元,2024 年 1-9 月运启元实现营业
收入 6,159.17 万元,利润总额 299.77 万元,净利润 235.07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运启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运启元 100%股权。
9、经查询,运启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亚联发展
债权人:中国银行沙河口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主合同:中国银行沙河口支行与运启元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4年沙中小授字139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中国银行沙河口支行有权就所涉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前运启元与中国银行沙河口支行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亚联发展承担保证责任。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生效条件:《最高额保证合同》自亚联发展及中国银行沙河口支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