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致股份: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南山控股资讯
2013-04-28 13:30: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2-07-27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2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8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

2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0

日下午3:00至2012年8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科技南十二路

九洲电器大厦五楼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



1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

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

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

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

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选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审议《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一的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6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议案二、议案三的相关内容,详见





2


2012年7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议案三需经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五楼雅致

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2

年8月20日17: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