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南山控股资讯
2024-04-25 2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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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平台业务发展,持续加强资金管理,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2.财务公司为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南山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40%的股权,中国南山集团持有其 60%的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本协议签订构成关联交易。

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无关
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国林先生、王世云先生、张建国先生、赵建潮先生、陈波先生、李鸿卫先生、兰健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8H24403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07437198X0

股东构成: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1,187,213.87 万元,
存放同业款项 486,755.71 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5,793.27 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 632,357.74 万元,吸收存款 1,059,284.02 万元,营业收入 32,245.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9,640.8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中开财务总资产 947,935.74 万元,存
放同业款项 227,827.60 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7,571.29 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 669,746.68 万元,吸收存款 817,345.92 万元,营业收入7,808.5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216.64 万元。

经核查,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1. 金融服务内容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财务公司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财务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公司提供如下内容的金融服务:
(1)吸收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存款;

(2)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信贷服务;

(3)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4)财务公司协助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5)办理贷款与委托贷款业务;

(6)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2. 交易限额

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金融服务交易做出限制如下:

(1)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日均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

(2)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不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预计需向财务公司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3)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

3. 金融服务价格

财务公司在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时,承
诺遵守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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