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泰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川发龙蟒资讯
2019-09-29 18: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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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3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回购金额:不低于 15,000万元(含),不超过 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2、回购价格:不高于 6元/股。



3、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33,33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6、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



7、回购股份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8、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

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如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10、提议人朱江先生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未来六个月亦不存在减持计划。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 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33,333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

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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