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1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成都天府合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成都天府合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成都天府合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宏民:
罗 宏:
吴 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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