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1-04-15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额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即 2011 年 1 月 14 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 201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54)。
截至 201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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