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5-10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13-03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
量调整的议案》。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
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1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海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1年5月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2011年5月9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1-028。
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1)决
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
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
(二)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
公司2011年5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21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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